关于印发《2019年玲珑街道扫黑除恶攻坚年集中宣传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驻玲机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玲珑街道扫黑除恶攻坚年集中宣传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工作委员会代章)

2019年3月25日



2019年玲珑街道扫黑除恶攻坚年集中宣传行动方案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宣传发动群众,深挖案件线索,充分彰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黑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展示全街道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按照上级扫黑除恶斗争部署和临安区宣传活动方案,特制定我街道扫黑除恶攻坚年集中宣传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平安玲珑创建,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同振,持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部署、战果,壮大扫黑除恶斗争声势,造浓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氛围,鼓舞群众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行动,以集中宣传助推深挖涉黑恶案件线索,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宣传安排

2月份启动,3月至5月份开展集中宣传,6月至12月份抓好常态化宣传

三、宣传重点

1.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充分展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展扫黑除恶攻坚行动的坚强决心。

2.宣传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严打深挖、打“伞”破“网”、固本强基等攻坚行动的重要部署、重要举措、重要经验,以及深挖“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显著成效。

3.宣传扫黑除恶攻坚行动在基层治理、工程建设、快递物流、金融借贷、网络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积极进展,报道政法机关会同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依法惩处“村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以及依法严厉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黑恶势力等情况。

4.宣传人民群众大力支持扫黑除恶攻坚行动,积极向政法机关提供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市霸”“行霸”等突出问题线索情况,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舆论声势。

5.宣传扫黑除恶攻坚行动典型案例,深入推进以案说法、以案析理活动,报道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受到依法打击、基层组织作风和党员干部风貌发生积极变化、社会治理进一步好转,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得到清理等方面的积极反响。

四、宣传方式

主要是围绕群众知晓率、举报率提高的目标,将扫黑除恶宣传与平安创建宣传活动、各村社、企事业单位宣传载体等结合起来,抓好社会面宣传、新闻宣传、行业宣传、村(社)宣传”四个宣传。       

1.抓好社会面宣传。在城区主要出入口、主要街路、城乡公路沿线、建筑工地、医院、学校、酒店宾馆、商场、沿街商铺、超市、银行、楼宇、农贸市场、专业市场、汽车站、公交站、广场、公园等主要公共场所,街道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等服务窗口单位以及村(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栏、电梯广告播放电子屏、户内外电子显示屏、公交车体、板报墙等宣传阵地,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政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挂图、海报、字幕滚动、发放宣传材料等,营造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舆论氛围。

2.抓好新闻宣传。街道新闻媒体要充分运用广播、报刊,网络、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各类新闻宣传手段,适时挖掘开发今日头条、抖音等潜在热门媒体资源,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的新闻宣传。报道中注重使用媒体手段,加强新媒体的运用,发挥街道媒体所属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发布街道扫黑除恶攻坚行动权威信息,创作并推出一批扫黑除恶攻坚行动主题微视频、微动漫、作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满意度。

3.抓好行业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行业内现有的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固定宣传载体,以及本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信息推送等现有新媒体资源,将扫黑除恶宣传纳入到本行业系统全年宣传工作计划,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以宣传强化行业监管、消除监管漏洞。

4.抓好村(社区)宣传。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攻坚行动集中宣传与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等有机结合,发动村(社区)干部、广大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开展进村入企、登门入户走访宣传,面对面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积极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作用,组织法学专家、律师以及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举办主题报告会,面对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释疑解惑,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宣传活动的政治性、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切实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

2.强化分工协作。街道扫黑办注重结合平安玲珑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统筹协调各类宣传载体和资源,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各阶段重点,凝聚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指导扫黑除恶攻坚年集中宣传工作,4月上旬,要把宣传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能任务,按照街道活动方案同步部署开展集中宣传,并在4月15日前,将本单位宣传方案报到街道扫黑办。

3.加强督促指导。街道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攻坚年集中宣传活动的检查指导,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纳入街道综合考评和平安单项考核,适时抽查有关单位集中宣传报道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基本知识问卷调查、第三方测评,并将其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条件。


附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附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1.坚决扫除黑恶势力,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小康社会。

2.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3.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4.扫除黑恶势力,你我人人有责。

5.对黑恶霸痞犯罪露头就打、除恶务尽!

6.依法严惩黑恶霸痞犯罪,共建和谐平安临安!

7.铲除黑恶势力,得民心、顺民意!

8.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9.把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10.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11.全面动员,人人参与,让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

12.坚决打击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13.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4.出重拳、下重手,切实形成对黑恶势力压倒性态势。

15.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

16.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7.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黑恶势力。

18.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扫黑除恶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19.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

20.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1.深化扫黑除恶行动,弘扬正气维护稳定。

22.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23.扫黑除恶,匡扶正气。

24.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

25.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孙键韵   添加日期:2019-05-06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官方网站  临安新闻网制作维护
浙新办[2004]42号 浙ICP备05002139号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