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党政人大综合办

    党员转接组织关系

    所需资料:1、党员转入,凭《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手续;2、党员转出,经中心确认党员身份,并告知村、企党组织负责人后开具《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经济发展办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

    所需材料:临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一寸照二张、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就业援助证办理

    所需材料:就业援助证申请表一份、失业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寸照2张。

    城镇“4050”人员社保(用工、岗位)补贴对象办理

    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类型。

    持有《临安区就业援助证》以个体劳动者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与劳动保障站(室)签订《临安区灵活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期满的,凭《协议》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玲珑街道按现居住地为准到街道劳动保障站申请社保补贴,并附下列资料:《临安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灵活就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领名册》、《临安区就业援助证》复印件、《临安区灵活就业协议》复印件;

    2、用人单位招用类型。

    用人单位招用持《临安区就业援助证》人员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录用备案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单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如下申请资料:《临安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临安区就业援助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领名册》、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一次申报或重新注册的用工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类型:

    持《临安区就业援助证》人员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并以单位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单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申请资料参照用工单位(第4条除外)。

    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补贴享受对象

    所需材料:申请农村就业援助补贴的对象为持《求职登记证》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持《求职登记证》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种养殖业和来料加工的,实行生产扶持补贴的。自2009年1月1日起,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在乡镇(街道)和村保洁、保绿、助老、助残岗位上安置及各类企业新招用一名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或者持《残疾人证》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灵活就业人员

    所需材料:《求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临安区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临安区灵活就业协议》、《灵活就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领名册》。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

    所需材料:《求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临安区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领名册》、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一次申报或重新注册的用工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求职登记证办理

    所需材料:

    1、属于普通农村劳动力的: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寸照2张

    2、属于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申请表、低保证或残疾证或退伍证、一寸照2张、

    小额贷款办理

    所需材料:农村求职登记证、失业证、城镇籍退伍军人退伍证、高校毕业证之一、临安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承包协议或者营业执照。

    《临安区就业援助证》遗失补发

    所需材料:

    1寸照片1张,登报作废的一是启事。

    城乡居保、老农保、失地保障死亡退保

    所需材料:

    1、《临安区社会养老保险金继承证明》(需到死亡人户口所在地的村或社区领取,村或社区负责签字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火化证明复印件;

    4、死亡人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办理

    所需材料:

    1、《临安区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审批表》需到社险办填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

    所要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3、1寸近期面馆彩照2张;

    4、《临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表》。

    在职死亡退保

    所需材料:

    1、养老手册、医保卡;

    2、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人和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死亡人存折或银行卡(邮政银行除外)原件和复印件;无死亡人存折或银行卡的,须到村委会或社区盖章证明;若医保卡上有余额需提供2张银行卡复印件。

    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申请

    所需材料:本人书面申请街道、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帮困助学(高中生、大中专院校)

    1、有工会的困难企业职工子女助学办理所需资料:当年录取通知单、已就读高校需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材料、户口本、职工身份证;

    2、困难失地农民子女助学办理所需资料:当年录取通知单、已就读高校需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失地证、户口本、户主身份证;

    3、困难居民家庭助学办理所需材料:临安市困难家庭助学明细表、失业证或者就业援助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中或者全日制大专院校入学通知书(在读的提供成绩单和学生证)。

 

    村镇建设办

    农村农民建房

    所需资料:个人申请(村委签字、盖章),申请表,土地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建设许可证办理(企业)

    所需材料:整套图纸,营业执照复印件,光盘。

    户外广告审核

    所需材料:广告设置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面意见签字);

    涉及周边户主或店主权益的需经该户主或店主同意(书面意见并签字);涉及改变街景立面的广告,提供设计图和效果图报建设局规划科审批;大型广告或涉及公共安全的广告需提供安全承诺书;涉及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设置广告需经该物业公司同意(物业公司盖章);提供广告设置前、设置后现场效果图。

    渣土运输审核

    所需材料: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渣土运输的时间、路线、车牌号、保洁方案和处置地点、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渣土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计生办

    《一胎生殖健康服务证》办理

    所需材料:结婚证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户口不在我街道的一方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户口本、女方近期一寸彩照一张,孕妇围产期保健卡(女方怀孕证明)。

    二胎《夫妻再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证》办理

    所需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临安市申请再生育表、女方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再婚夫妇,还需提供再婚前的有关生育情况,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证明等,再婚夫妇其中一方是初婚的需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独生子女证》办理

    所需材料:出生证、户口本、结婚证、提供父母近期免冠一寸照各一张(如是抱养子女的需带收养证明)。

    独生子女保险办理

    所需材料:父母生育管理地属于本街道,18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年上报参加独生子女保险。

    外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所需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村(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就一张。4.已生育子女的,还应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证明。

    《残疾证》办理

    所需材料:两寸彩照5张、本人带身份证前来填表格(受理时间为每月1号至9号)。

    门牌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村级证明(需要村委盖章),由村里安排门牌号码,领取表格后送民政局地名办公室办理或者市办证中心办理。

    临安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

    所需材料: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来填表(属地办理)。

    《老年证》办理

    所需材料:1、两寸红底彩照一张,;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受理时间为每月20日,也可交村级报账员或老年协会统一办理)。

 

    农业农村办

    木材、毛竹采伐证办理

    所需材料:采伐申请表加盖村委公章、林权证、身份证

    农机推广补助资金审核

    所需材料:领、填申请表

    农机过户审核

    所需材料: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原始发票。

    农机驾驶证审核

    所需资料: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

 

    园区管理办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代理服务)

    所需材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项目建设有关人员登记表;3、质量、安全监督书;4、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5、白蚁防治合同;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协议表;7、监理合同;8、消防审批表;9、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土建、钢构各一份);10、项目建设有关人员上岗证复印件(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土建、钢构各一份;11、招标工程提交交易通知书(商务标、技术标);12、非招标工程提交交易通知书;13、建管科备案单;14、交易中心备案单;1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土建、钢构)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1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土建、钢构);17、补办工程需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出具的结构安全鉴定有关资料18、总平面图1份、建筑总说明1份、底层平面图1份、立面图1份(白蚁防治);19、外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岩土勘查单位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同时办理进临备案手续。

    房产权证办理(代理服务):

    所需材料: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自审表;4、项目立项批文;5、规划审批表(建设局已审核的);6、厂区总平面图;7、消防给排水总平面图;8、建施、结施、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1套;9、钢结构厂房抗水专篇;10、生产工艺流程说明;11、消防重点工程项目及设置自动防火设施的建筑工程应送消防设计专篇;12、地形图。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代理服务)

    所需材料:1、环评申请报告;项目服务联系单;2、环评审批申请登记表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家评审意见(3000万元以上做);3、规划红线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代理服务)

    所需材料:1、申请表;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技改项目立项(代理服务)

    所需材料1、项目立项申请表;2、项目备案登记表;3、项目立项报告;4、环评意见;5、水保批复意见;6、营业执照;7、土地证等;8、 能源评估

 

    财政统计办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

    所需材料:原始发票、药品汇总清单、出院记录复印件、身份证、农保户复印件(如外伤需提供外伤证明)。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凌培基   添加日期: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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