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街办〔2014〕25号
关于开展“五水共治、清理河道”大行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街道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五水共治”,努力建设“生态玲珑”,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五水共治、清理河道”大行动专项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全年,各行政村结合每月16号“清洁乡村党员活动日”,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每月开展1—2次的河道清理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河道清理整治。结合“五水共治”河长责任制,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按照各自责任河段和目标要求,通过集中整治、专人保洁等方式,重点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河道漂浮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有效制止并清理违法侵占河道乱搭建、乱种植等现象,广泛动员党员干部为沿河植绿添绿。
2.开展护河文明宣传。结合群众路线教育走访河道两边的群众,开展水法规宣传、文明劝导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保护河流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环境意识;通过加大媒体宣传、渔业资源保护执法、制止垃圾倾倒督查等力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治水责任意识,普及治水知识,营造全民治水环境。
3.开展家庭源头倡导。结合“最清洁乡村”、“四边三化”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垃圾户投工作,鼓励家庭成员自觉收集垃圾,实现垃圾袋装化和垃圾入桶;鼓励广大家庭开展庭院、房前屋后植树栽花活动,不断增加村城内庄绿化面积;引导广大家庭树立“爱水、护水、节水”理念,大力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正确处置生活污水,从源头上减少对河道的污染。
三、活动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作为“五水共治”工作的重要活动来抓。街道联系领导负责牵头协调,各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各村要配备1—2名河道专职保洁人员,各责任科室和驻村干部要积极参与并负责责任河段的督查巡查,确保活动任务和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 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广泛组织党员干部、广大群众投入到活动中来。要求以村为单位每月开展集中清理活动1到2次,将辖区范围内的河道垃圾清理干净,不留死角;河道保洁人员要进行日常巡查和清理,实现长效保洁。第一次河道清理活动统一定于4月18日集中开展,全体机关干部到村参与活动。同时,实行活动情况月报制,及时报送各类活动动态信息和典型活动照片,各村确定专人负责每月30日下班前向街道五水共治办报送活动汇总表(附件2)。
3.加强督查巡查。街道相关科室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定期对五水共治项目进行指导督查。建立每周巡查制度,各村确定专人负责辖区内河道的督查巡查,并于每周五下班前填写好巡查表(附件3)上报街道五水共治办。
街道五水共治办联系人:张志翠,电话:61070617。
附件:1.玲珑街道河道清理活动工作责任分解表
2.“五水共治清理河道”大行动情况汇总表
3.玲珑街道五水共治巡查表
临安市人民政府玲珑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