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玲街办〔201420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清明将至,天气转暖,高火险天气逐步增多,农事活动日益频繁,上坟祭祖、春游踏青等野外用火行为迅速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认真做好应急防控工作,全力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举措。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将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及早对当前至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全面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对持续晴燥天气,保持高度戒备。各村书记、村长亲自抓,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森林防火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火患意识。重点要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短信平台等公众媒体,结合标语、横幅、板报、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森林消防安全的关注度。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祖新风尚,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得人心。

三、加强巡查,严管火源。在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重要设施所在地、森林旅游景区、坟山墓区等上山路口,要增派力量设卡把守,发现人员带火种上山,及时做好收缴和寄存工作。要增加护林巡查力量,加大巡查护林密度,采取堵疏结合、监管并重方式,严格执行生产性用火审批许可制度,推行祭祀性用火定点集中焚烧模式,引导群众安全用火、规范用火,坚决制止违规用火行为,防患于未然。要强化散坟墓葬区监管力量配置,采取定人跟踪或分块负责措施,消除监管薄弱环节。   

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备战,科学处置。各村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演练、培训,靠前布防,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救得下,发挥森林扑火的骨干力量作用。各村消除队伍要科学应急、安全扑救、高效处置原则,健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做到各村领导到位、专群结合、就地扑灭。要提高科学扑火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劝阻没有扑火经验的群众、游客参与扑打火头,禁止组织老人、妇女、中小学生参加扑火行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严肃纪律,畅通信息。清明期间要加强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随时畅通,增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果断决策和指挥协调能力。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清明期间实现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森林消防办值班电话号码:63761100

附件:森林防火标语

 

临安市人民政府玲珑街道办事处

2014328

玲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4328日印发

附件:

森林防火标语

 

1.森林防火是一项保护国家财产,稳定社会的大事。

2.森林防火要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3.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4.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5.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6.森林火灾,是发展林业的大敌。

7.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8.严禁带火种进山,严格控制林区火源。

9.控制火源,是搞好森林防火的关键。

10.坚持依法治火,认真执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

11.严格的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12.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3.森林防火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4.扑救森林火灾,要坚持打早、打小、小了的原则。

15.防火戒严期内,严禁放火烧荒。

16.进入春防关键时期,要集中精力抓好防火工作。

17.要严阵以待,做好扑大火、打恶仗的准备。

18.森林防火工作要抓紧抓细抓到位。

19.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

20.依法治林、依法用火。

21.抓好森林防火,保障社会稳定。

22.积极预防,积极扑救,依法治火。

23.加强火灾案查处,依法严惩火犯。

24.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25.进入林区,严禁火种。

26.严格控制火源,防止森林火灾。

27.谁放火,法办谁。

28.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

29.提高警惕,防止山火。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孙键韵   添加日期:2015-07-10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官方网站  临安新闻网制作维护
浙新办[2004]42号 浙ICP备05002139号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