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街办〔2013〕50号
关于街道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行政效能
全程监察的通知
各行政村、街道各科室、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办临纪〔2013〕25号“关于印发《临安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对全市119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行政效能全程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街道现共有12个政府投资项目列入行政效能全程监察对象(含去年续建项目)。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文件规定,街道将按市政府投资项目效能监察的内容、方法程序、绩效评估等落实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强化效能问责,使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政效能全程监察达到“三监督、三防止”目标。
2、组建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政效能全程监察领导小组,张勤同志任组长,王众焱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众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金耿、杨小靖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周昌理、吴晓明、张可乐、卢彩娣、吕亚贞、唐美琴、陈洪良、王龙昌。
3、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好责任,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效能全程监察,并向市纪委和街道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掌握动态信息,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有效采取检查通报、责令整改及违规违纪问题查处等举措,同时对效能监察执行不到位的项目,街道财办和“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把好关,采取暂缓支付等措施,促进工程项目建设优质、安全、廉洁、高效。对有关政府投资的其他项目(包括年内新增的),街道各有关科室和相关职能人员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并按本文件要求纳入街道效能监察责任体系,实施全程监察。
附件:1.玲珑街道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效能全程监察责任分解表
2.临安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对全市119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行政效能全程监察实施方案
临安市人民政府玲珑街道办事处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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