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街办〔2013〕49号 关于开展玲珑花园及玲珑老街沿线 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街道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会议精神,深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街道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临综治〔2013〕1号文件精神,玲珑街道玲珑花园被临安市综治委列为今年重点整治对象,由临安市综治委挂牌督办整治,玲珑老街沿线列入镇街级重点整治。街道综治委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经街道办研究,特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综治委统一部署,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为突破点,紧紧抓住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安全、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二、工作重点 根据《全市2013年度挂牌督办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地区名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玲珑花园该小区物业管理不严,存在治安问题较多;玲珑老街沿线外来人员集聚,管理无序,盗窃电动车等侵财性案件多发,一部分农民的房屋租给别人开旅馆、开棋牌室、设摊点等,存在着“六多”现象:即流动人口集聚多、无证占道设摊多,流动经营人员多、寻衅滋事纠纷多、赌博案件较多、脏乱差问题多等。针对这些现象,街道办确定的重点整治的内容主要为: (一)排查化解重点区域及周边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严防各种影响、干扰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严厉打击妨碍重点地区的“偷盗抢”、“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三)强化治安防范措施,整顿和规范重点区域内部生产和管理秩序,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活动深入开展。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即日起至5月中旬) 要全面做好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要加强与辖区业主和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了解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并逐一登记造册;要采取专群结合、公密结合、公布举报电话等手段,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排查一批干扰社会治安的案件和不法分子,并着手收集、整理、固定相关证据,作为今后处理依据。 排查摸底的情况要在5月15日前上报街道综治办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整治(5月中旬至10月) 1、结合该地区的治安形势。要加强对排查的各种治安问题的分析研判,并分别于5月份和9月份组织两次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集中治理“偷盗抢”、“强买强卖”、等治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整治措施;对重大治安问题,要采取领导挂钩负责、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对侦破重特大、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办,综治办将适时开展宣传报道,并上报市综治委。 2、深入开展打击“偷盗抢”、“打霸治痞”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要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以建设工程为侵害目标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针对项目投资商、建筑商的伤害、抢劫、敲诈、盗窃、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组织、煽动、教唆、怂恿群众干扰、破环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人员;严厉查处垄断建材市场、以次充好、强买强卖等破坏工程建设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侦破、查处发生在施工区域及周边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 3、要对辖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以及小熔炉、小冶炼厂进行拉网式清查,蹲守检查,加强监控,强化治安阵地控制,堵塞销赃渠道,并从中发现赃物,挖掘线索,获取证据,破获案件,从严查处。 4、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派出所要督促重点项目主管部门、业主落实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制和责任人员,协助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平安工地建设的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施工工地内部防范和安全防范管理机制;督促加强单位内部防范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大安全防范投入,切实加强安全技术设备、保卫人员等方面建设;督促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施工秩序。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底) 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过细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研究建立重点地区治安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对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评比,并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辖区治安混乱、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街道的自查自评要10月20日前完成并向市综治委报送整治情况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整治工作是中央、省、市、县综治委部署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街道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部署,综合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排查整治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部门较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实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要加强综治工作中心、派出所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适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纳入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内容。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要深入整治工作第一线,加强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和重要战果,宣传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放手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排摸治安问题、提供案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五)建立长效机制。集中重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 临安市人民政府玲珑街道办事处 2013年5月14日 玲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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