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玲珑街道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及村级疫情测报员队伍的通知

玲街办〔201329 

关于成立玲珑街道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及

村级疫情测报员队伍的通知

各行政村:

根据临安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2013年工作部署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玲珑街道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村村级动物疫情测报员队伍。街道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长:张 

副组长:施上游

  员:杨政伟  柯小军      唐美琴

黄清波           

街道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清波担任,办公室电话:63819800

 

附件:1.村级动物疫情测报员名单

2.村级动物疫情测报员管理办法

 

 

 

 

 

 

 

 

 

临安市人民政府玲珑街道办事处

2013417

 

 

 

玲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3417印发


附件1

玲珑街道村级动物疫情测报员名单

 

行政村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街道联络员

兽医联络员

玲珑村

陈仁庆

13868032518

黄清波

15988195919

63819800

吕苗华

13968029963

东山村

章加良

李茂贤

13706711938

13968032205

上泉村

厉其洪

13757173679

祥里村

叶少华

13588232113

锦绣村

金一平

13806522779

雅园村

卢全根

13805708683

宏渡村

马永杰

13615711688

夏禹桥村

王永平

13396520887

高源村

何银珠

63762601

前山村

张亮

13758291892

锦球村

李雪华

13968020837

桥岭村

杨卫忠

13567183376

化龙村

吕忠武

13968036999

双源村

方延鹤

13216191777

米积村

杨久青

13968036999

崂山村

孙雪珍

15960028543


附件2

村级动物防疫员暨疫情测报员工作职责

 

为规范街道动物防疫秩序,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加强村级疫情测报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体系改革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5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级疫情测报员,由玲珑街道农业农村办约定服务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情况,必要时对人员、人数作合理调整。

二、在行政村区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动物疫病防控科学知识的普及等工作。

三、负责行政村辖区内动物疫情测报工作。掌握辖区内的动物存栏及发病情况,按月上报巡查情况;发现可疑病情和不明原因动物死亡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配合街道做好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

四、负责联系辖区内动物规模养殖场户,掌握场户存栏动态和发病情况,监督其做好消毒和防疫工作,并做好相关台帐。

五、协助做好辖区区内动物防疫工作。配合协助街道动物防疫员开展到村到户各类防疫工作,做好养殖户接受自觉免疫的工作,确保村动物防疫密度达到95%以上。

六、考核和待遇。由街道农业农村办在年终对其一年工作进行考核。对未积极配合街道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或者因虚报、瞒报、慢报等原因引发重大动物疫情蔓延的,取消补贴,并视情况对该村年终考核进行扣分。

八、其它不明事宜,参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九、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十、本办法由玲珑街道农业农村办负责解释。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孙键韵   添加日期: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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